近日,深圳福田区教育局发布关于《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计生情况加分项调整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
从2020年开始,福田区教育局将《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由“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目前,深圳福田区积分入学办法正式文件暂未发布,以下为2019年政策信息,标黄部分为2020年修改部分内容。
第一类型,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80分*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学生入户在该房产。
第二类型,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75分*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注:第一、二类要求所购房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
第三类型,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且儿童入户在该房产:70分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
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第四类型,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65分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
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第五类型,儿童为福田户籍,65分
儿童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第六类型,儿童为非福田户籍,60分
儿童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1、连续居住加分:
①购房*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②购买特殊房产按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
③租房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的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2、社保时间加分:
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每满1个月加0.1分。
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3、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2020年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