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参加高考报名条件

一、高职类高考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一

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参加高考报名条件

  一、高职类高考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在2019年9月1日前已办理《深圳居住证》(旧版),且现持有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新版)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二、普通类高考

  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政策规定,随迁子女今后在我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在深圳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合3年),高考报名时,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且都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了中考;

  (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本人及家长特此声明:以上政策及资格条件已阅知。今后子女申请在深圳参加高考,将遵守以上相关规定。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2019年月日

  说明:

  1.政策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斤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可在网站查询。

  2.此回执由学生所在学校留存3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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